侵犯中小学教育管理中学生权利的现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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侵犯中小学教育管理中学生权利的现象
虽然“以人为本”的民主教育理念已经积极渗透到各个学校,但一些学校在教育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无意识侵犯学生权利的问题。现在我们将讨论以下更常见的现象。
1. 体罚,侵犯学生人身权利
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和进步,人们认为不会再有体罚学生了。然而,我在网上看到了“男老师打女学生”的视频。这件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,大多数人无法理解为什么老师如此粗暴地对待学生。最后,教育部对打学生的老师进行了处罚,调离了工作岗位。对于学生的教育管理,教师要善于引导,充分尊重学生的人身权利,关注学生的精神成长,以学生容易接受的方式进行教育,而不是“体罚”。我国《教师法》、《义务教育法》、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也规定,教师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。教师体罚学生直接侵犯学生的人身权利,人身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,包括公民的生命、自由、健康、人格、名誉等权利。教师随意侵犯学生的人身权利,从法律意义上违反法律。
2. 语言伤害,侵犯学生人格尊严
根据“中国儿童安全行动”组委会发布的“你认为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校园伤害”专项调查结果,语言伤害已成为校园伤害(即语言伤害、同伴暴力、运动伤害)三大问题之一。语言损害会对学生的精神和心理造成潜在的损害,对学生未来的健康成长和良好的性格习惯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。在课堂上,典型的语言伤害是“你为什么这么蠢?你不能回答这个问题”、“你是猪吗”、“真的是泥扶不上墙”等等。这些语言伤害,对学生的伤害,在外表上似乎很难察觉,所以,个别教师似乎没有任何顾忌。然而,这些语言伤害有时会给学生带来比体罚更持久、更痛苦的伤害。这些语言损害,损害学生的自尊和自信,会使学生产生自卑心理,严重也会导致学生失去生活勇气,导致疲劳、逃学、违法等严重后果,对其未来的发展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。教师的语言伤害实际上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。
3. 差别待遇侵犯学生平等受教育权
在应试教育的背景下,一些教师根据考试成绩来判断学生的好坏,忽视了学生的道德修养等优势,甚至一些教师因为考试成绩而对学生给予不同的待遇。例如,在安排座位时,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往往可以优先考虑座位;如果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在课堂上纪律不好,一些老师会把他们赶出教室,甚至说“你不上课,不影响别人上课”。这不仅侵犯了学生平等受教育的权利,而且大大降低了学生的学习兴趣。在不同的待遇下,一些学生觉得自尊受到了伤害,从而变得自暴自弃,这不仅影响了师生关系的和谐,也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