培养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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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以教师为主导,体现示范,有效控制学习过程
根据小学音乐课堂教学内容的不同特点,学生参与学习可分为“动态学习”和“静态学习”。“动”是指学生动手或动口参与学习,包括“唱”(视唱、唱)、“读”(读节奏、歌词)、“演奏”(乐器演奏)、“演奏”(节奏、表演)、“评价”(自评、他评、互评)等。“静”是指教师讲解、引导、示范演唱、表演,在此过程中,学生耳闻目睹,用大脑、耳朵、眼睛参与学习。此外,还包括“指导”(分析、指导)、“授予”(授知、授法)、“听”(听辩、鉴赏)、“范”(范唱、范奏、范演)、“创作”(启发、创作)等。“动”和“静”都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参与学习的。音乐课上学生的学习活动,先有“静”才会有“动”,“静”是基础,“动”是目的。“静”时,老师教新课,诱导情绪,唤起想象,启迪智慧。它是“动”的导火索,“静”激发了“动”,教师在学生的静态学习中起着主导作用。为了让学生在“动态学习”中有法律可循,有规律可循,主导离不开示范教学手段。“节奏示范”、“范唱歌曲”、“示范表演”、“示范表演”、“示范创作”等,是学生“听、看”的“言行”,是学生最直观、最直接的感性理解。学生在参与“动态学习”时,可以从中模仿,动口“唱”“读”“评”,动手“演”“演”。因此,根据小学音乐的学科特点,以教师为主导的音乐课堂教学应体现示范。
二、培养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
作为一名音乐教师,我认为目前音乐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。在教学中,学生应该首先对音乐产生浓厚的兴趣,从而感受、体验和表达音乐中丰富的情感内涵,这是我们所追求和讨论的。只有这样,音乐教学才能顺利进行,学生才能逐渐喜欢音乐,进一步了解音乐。
让学生喜欢的也是让学生感到快乐的课堂,这样才能体现我们倡导的高效课堂。在课堂上,学生可以在舞台上表演,培养他们的参与和实践能力。学生情绪高涨,音乐课更加生动活泼。给学生更多的自由和限制,让他们从事一些有意义的独立学习活动,让他们表达自己的理解和观点,想说什么就说什么。正是这些引起了学生兴趣的高效课堂,让他们独立讨论和解决问题,让学生真正成为课堂的主人,既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,又增加了学生对学习的参与,让他们亲身体验学习的全过程,从中获得知识和快乐。当每个学生都参加课堂教学活动时,你可以看到学生们灿烂的脸庞,看到他们对知识的兴趣和渴望。